本文引用:GB T 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中含水率测定
1方法描述
确定试件在干燥前后质量之差与干燥后质量之比。
2仪器设备
2.1 天平,感量0.01g。
2.2 TD101系列电热鼓风干燥箱,可保持温度(103±2)℃。
2.3 干燥器。
3试件要求
试件质量不小于20g。试件厚度为板材厚度,形状不限,也可由产品标准规定试件尺寸。试件边部不应有松散的碎片和锯屑。
4试验步骤
4.1试件被锯割后应立即进行称量,精确至0.01g。如果不能立即称量,宜避免试件含水率在锯割至称量期间发生变化。
4.2将试件置于(103±2)℃干燥箱中干燥至质量恒定,取出试件,立即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试件冷却至室温后称量,精确至0.01g。前后相隔6h两次干燥后试件质量之差小于后一次试件质量的0.1%,
即视为质量恒定,以后一次称量的试件质量为试验结果。
5结果计算与表示
5.1试件含水率
试件含水率(H)按式(3)计算,精确至0.1%:
H=(m0-m1)/m1×100
式中:
H——试件的含水率,%;
m0——试件干燥前质量,单位为克(g);
m1——试件干燥后质量,单位为克(g)。
5.2板含水率
板含水率以同一张板内全部试件含水率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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