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GB T 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中人造板及人造饰面板防潮性能测定——循环法
1方法描述
试件经受三次循环试验处理,每次循环包括冷水浸泡、冷冻和烘干等。循环处理后,经再平衡,测定吸水厚度膨胀率和剩余强度。本方法适用于具有防潮性能的刨花板、定向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等产品。
2仪器设备
2.2恒温水槽,可保持水温(20±1)℃;
2.3低温试验箱,可保持温度(-12℃~-25℃),试件放入后能在1h内恢复到此温度范围;
2.4鼓风干燥箱,可保持温度(70±2)℃,试件放入后能在2h内达到此温度要求。
2.5千分尺,根据试件厚度选择量程范围,分度值0.01 mm。
2.6游标卡尺,根据试件长度选择量程范围,分度值0.05mm或优于0.05mm。
或TD17657-JD全自动智能型人造板浸冻试验箱,可实现浸渍-冰冻-干燥全自动程控设置。
3试件要求
3.1试件尺寸
吸水厚度膨胀率试件尺寸见4.4.3.1;内胶合强度试件尺寸见4.11.3.1;静曲强度试件尺寸见4.7.3.1。
3.2试件平衡处理
必要时,将试件置于温度(20±2)℃、相对湿度(65±5)%TD17657-YH型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恒温恒湿可编程环境箱中平衡至质量恒定,即相隔24h两次称重结果之差不超过试件最后一次称重质量的0.1%。
4试验步骤
4.1试件尺寸测量
按4.1规定测定,在试件对角线的交叉点处测量其厚度,在试件的长度、宽度中心线处测量试件宽度和长度。
4.2第一次循环处理
4.2.1试件浸泡。在恒温水槽中注入适量生活饮用水(自来水),试件侧立浸入温度为(20±1)℃的水中,试件上端浸入水中深度(25±5)mm,试件之间以及试件与水槽底部和槽壁之间至少相距15mm。在此恒温条件下浸泡(70±1)h,取出拭去试件表面水分。浸泡用水不能循环使用。
4.2.2试件冷冻。将拭去表面水分的试件,立即放入温度为-12℃~-25℃的低温试验箱中冷冻(24±1)h,试件之间相互间隔至少15mm。
4.2.3试件干燥。从冰箱中取出试件,立即放入温度为(70±2)℃的鼓风干燥箱中,试件相互间隔至少15 mm。试件的总体积不能超过干燥箱容积的10%。烘干(70±1)h。
4.2.4试件冷却。将试件从干燥箱中取出,置于(20±5)℃的室温下冷却(4±0.5)h,试件之间至少间隔15mm。
4.2.5试件在浸泡、冷冻、烘干、冷却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初始侧立状态不变。
4.3第二次循环处理
第一次循环结束后,将试件上下翻转180°,并保持此状态,再依次按4.2.1、4.2.2、4.2.3和4.2.4规定进行第二次浸泡、冷冻、烘干和冷却循环处理。
4.4第三次循环处理
第二次循环结束后,再将试件上下翻转180°(即第一次循环时的侧立状态),并保持此状态,再次按
4.2.1的规定进行水浸泡、按4.2.2的规定进行冷冻、按4.2.3的规定进行烘干处理。
4.5再平衡处理
从干燥箱中取出试件。必要时,将进行过三次循环处理的试件置于温度(20±2)℃、相对湿度(65±5)%环境中平衡至质量恒定,即相隔24 h两次称重结果之差不超过试件最后一次称重质量的0.1%。
4.6吸水厚度膨胀率测定
按4.4的规定在原测量点进行。
4.7内胶合强度测定
按4.11的规定进行。
注:在粘接试件前,可用细砂纸轻砂试件表面,以消除由于循环处理导致的试件表面粗糙或轻微变形。
4.8静曲强度测定
按4.7的规定进行。根据产品标准的要求,试件尺寸可以采用循环处理前的数值(4.1),也可采用循环处理后的数值。
5结果计算与表示
5.1吸水厚度膨胀率结果计算与表示按4.4.5进行。
5.2内胶合强度结果计算与表示按4.11.5进行。其中,试件尺寸取循环处理前数值(4.1)。
5.3静曲强度结果计算与表示按4.7.5进行,并说明试件尺寸取值的状态(循环处理前4.1或循环处理后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