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GB T 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中耐光色牢度性能测定
1方法描述
试件与蓝色羊毛标样在氙弧灯下一起曝晒,通过蓝色羊毛标样的变化确定曝晒量。对比曝晒与未曝晒试样在确定曝晒量下的变化,用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评定变色程度,从而判定试件的耐光变色能力。
2仪器与材料
2.1TD17657-XL型人造装饰板氙弧灯色牢度仪,空气冷却式或水冷却式。同一平面任意两点之间的辐射照度(辐射计测定)差值应不大于10%,参见附录D。
2.2评级灯箱:D65标准光源灯,内壁为中性灰,其颜色约介于变色灰卡1级与2级之间(近似Munsell N5),顶部装有色温(6500±200)K且使试件表面获得8001x照度的人工光源。
2.3遮盖物,为不透光材料,如薄铝片或其他材料的硬卡。
2.4标准材料:蓝色羊毛标样(符合GB/T 730—2008要求);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符合GB/T 250—2008要求)。
2.5乙醇,体积分数95%。
2.6脱脂纱布。
3试件要求
试件应包括样品上所有的深浅颜色。
使用空气冷却式氙弧灯时,推荐试件面积不小于45 mm×20mm。使用水冷却式氙弧灯时,推荐试件面积不小于70 mm×20 mm。
4试验步骤
4.1试验条件
使用空气冷却式氙弧灯装置时,在300 nm~400 nm范围内辐照度为(50±3)W/m²,或420 nm处的辐照度为(1.10±0.02)W/m²;使用水冷却式氙弧灯装置时,在420 nm处辐照度为1.25 W/m²。
启动氙弧灯,使其黑标温度为(65±3)℃,相对湿度为(50±5)%。评级灯箱置于无其他照明光源干扰的环境中。
4.2氙弧灯曝晒
用脱脂纱布蘸少许乙醇将试件表面擦拭干净、晾干。将试件和一组蓝色羊毛标样用遮盖物遮去一半,置于已达到4.1规定条件的氙弧灯曝晒装置中,使试件、蓝色羊毛标样表面与辐射光源等距。
4.3曝晒终止条件
当达到以下条件时之一时,取出试件,曝晒终止:
a)指定等级的蓝色羊毛标准样品曝晒部位与未曝晒部位的色差达到灰色样卡4级时;
b)选定的其他终止条件。
4.4等级评定
取出试件和蓝色羊毛标准样品,于室温下暗光处放置24 h。
移开遮盖物,置于评级灯箱中,在距离约50 cm处,以正常视力(含矫正后),多个角度观察试件表面颜色的变化,用灰色样卡或蓝羊毛布评定试件相应变色等级。
5结果表示
用规定的蓝色羊毛等级下的变色等级大于、等于或小于灰度样卡4级表示。当同一组多个试件等级评定结果不一致时,用颜色变化最大等级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