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GB T 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中尺寸稳定性测定——方法2
1方法描述
确定试件置于干热和高湿环境中的总尺寸变化。本方法适用于热固性树脂浸渍纸高压装饰层积板(HPL)等产品。
2仪器设备和材料
2.1鼓风干燥箱,可保持温度(70±2)℃。
2.2恒温恒湿箱,在温度(40±2)℃时可保持相对湿度90%~95%。
2.3恒温恒湿箱,可保持温度(23±2)℃、相对湿度(50±5)%。
2.4数显游标卡尺或合适的测量工具,量程不小于150 mm,分度值0.01 m。
2.5钢板尺,分度值0.5 mm。
2.6TD17657-CWJ型人造板尺寸稳定性固定夹具(见图38)。
2.7干燥器。
2.8脱脂纱布。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钢球(p3mm);2——螺栓和螺母(M3×22 mm);3——弹簧(可保持试件水平);4——上夹具;5——下夹具。
图3 8固定夹具
3试件要求
3.1试件尺寸
通常试件尺寸为长l=(120±1)mm;宽b=(120±1)mm,数量6个,3个用于干热试验,3个用于高湿度试验。
试件应无任何微小裂纹,试件边缘砂光。
3.2试件平衡处理
试件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恒温恒湿箱中至少放置72h。
4试验步骤
4.1测点标记
在试件表面纵向轴线且距边缘10 mm取2点为纵向长度测点,在试件表面横向轴线且距边缘10 mm取2点为横向长度测点,并用非水溶性记号笔或处理过程中不易褪色的标记标识。
4.2初始长度测量
用数显游标卡尺或其他合适的测量工具,分别测量纵向轴线和横向轴线两个测点之间的间距,测量值为试件的初始纵向长度和初始横向长度,精确至0.02 mm。对于薄型板(厚度t≤2mm),应将试件放在固定夹具(见图38)上使试件保持平直。
4.3试件处理
4.3.1干热试验
将一组试件放入温度为(70±2)℃的鼓风干燥箱内干燥24 h,取出后置于干燥器中冷却1h。
4.3.2高湿度试验
将另一组试件放入温度为(40±2)℃、相对湿度90%~95%的恒温恒湿箱内,处理(96±4)h,取出试件,用清洁的脱脂纱布吸去表面水分。
4.4处理后试件长度测量
按4.2规定,在原测点分别测量处理后试件纵向长度和横向长度,精确至0.02 mm。测量应在处理结束后5min内完成。
5结果计算与表示
5.1长度变化率
按式(27)计算每个试件干热试验、高湿度试验处理后相对于其初始长度的变化率,精确至0.05%:
ΔL=(l2-l1)/l1×100
式中:
ΔL——干热试验或高湿度试验处理后长度变化率,%;
l1——试件初始长度,单位为毫米(mm);
l2——试件处理后最终长度,单位为毫米(mm)。
5.2结果表示
一张板的横向和纵向长度变化率以同一张板内各组试件中横向和纵向长度变化率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到0.05%。
计算横向和纵向总尺寸变化时,若尺寸变化方向相反,则总尺寸变化是高湿度和低湿度试验平均变化尺寸的绝对值之和;若尺寸变化方向相同,则两者中绝对值大者将作为总尺寸变化。
表3为本方法在试件横向尺寸变化测定的一个例子,两个试件在相反方向发生尺寸变化,因此在横向的总尺寸变化为0.40%+0.65%=1.05%。
表3 高温下尺寸稳定性变化示例
试件尺寸及尺寸变化 | 干热试验 | 高湿度试验 | ||||||
试件1 | 试件2 | 试件3 | 平均值 | 试件1 | 试件2 | 试件3 | 平均值 | |
初始长度/mm | 100.28 | 99.89 | 99.95 | 100.11 | 99.74 | 99.21 | ||
最终长度/mm | 99.83 | 99.52 | 99.95 | 100.63 | 100.49 | 99.22 | ||
变化量/mm | -0.45 | -0.37 | -0.40 | +0.52 | +0.75 | +0.71 | ||
变 化 率 / % | -0.45 | -0.37 | -0.40 | -0.41 | +0.52 | +0.75 | +0.72 | 0.66 |
总尺寸变化 | 0.40%+0.65%-1.05% (-0.41%精确到0.05%,即一0.40%;+0.66%精确到0.05%,即+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