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以固定编号D5167发布;紧随编号后的数字表示原始采用年份,若为修订版本则表示最近一次修订年份。括号内数字表示最近一次重新批准年份。上标ε(e)表示自最近一次修订或重新批准以来的编辑变更。
1.范围
1.1本规范制定了热压接缝及裂缝密封胶与填料的熔化或加热(或两者兼用)操作流程,用于制备实验室评估密封胶与填料的测试试样。具体取样要求、测试试样数量、熔化与加热的温度及时间,以及测试所需试样数量,请参阅相关标准材料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波特兰水泥和沥青混凝土路面中使用的热压式接缝密封胶、裂缝密封胶及填缝剂。
1.3以国际单位制(SI)或英制单位表示的数值应分别视为标准值。两种系统中的数值可能并非精确对应,因此各系统应独立使用。将两种系统数值合并可能导致不符合标准。
1.4汞列为危险物质,其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肾脏及肝脏损伤。汞或其蒸气可能危害健康并对材料具有腐蚀性。操作汞及含汞产品时需谨慎。
1.5本标准不声称涵盖其使用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有)。用户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健康及环境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具体预防措施参见第7节。
1.6本国际标准依据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委员会发布的《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制定原则决定》中确立的国际公认标准化原则制定。
2.参考文献
2.1 ASTM标准:D5535现场成型密封胶术语
《路面接缝与裂缝防治》(2009年修订版)
E1 ASTM玻璃内液体温度计技术条件
E220热电偶校准试验方法
比较技术
E171/E171M柔性阻隔包装的预处理与测试规范
3.术语
3.1定义——本规范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定义请参阅术语D5535:最高加热温度、最低应用温度。
4.意义与应用
4.1本规范旨在供制造商、用户及检测机构采用。其使用可为热压密封胶与填料的熔融或加热操作建立统一程序。本规范不涉及针对各接缝密封胶及填料制定具体测试程序或测试条件。
5.标准条件
5.1实验室大气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应符合E171/E171M规范要求:温度23±2℃(73.4±3.6°F),相对湿度50%±10%。材料在熔化或加热前需在标准条件下进行24小时预处理。5.1实验室大气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应符合E171/E171M规范要求:温度23±2℃(73.4±3.6°F),相对湿度50%±10%。材料在熔化或加热前需在标准条件下进行24小时预处理。5.1实验室大气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应符合E171/E171M规范要求:温度23±2℃(73.4±3.6°F),相对湿度50%±10%。材料在熔化或加热前需在标准条件下进行24小时预处理。
6.装置
6.1实验室熔化器:
6.1.1联接密封胶或填料的熔化设备应为油套式熔化炉,配备用于油浴和熔化槽内物料的机械搅拌装置。
6.1.2传热油应为高闪点油,即闪点温度超过315℃(600°F)。
6.1.3热源应采用恒温控制,并能维持传热油温度在±3℃(±5°F)的容差范围内,且能够将油加热至最高288℃(550°F)。
6.1.4材料的机械搅拌器转速在满载时应为30±5 rpm,油浴的搅拌器转速应确保油液持续循环。
6.1.5除添加密封剂或填料样品、或检测温度外,熔融器的容器应加盖密闭的盖子
6.1.6参见图1和图2(底部排放型)以及图。

图1联合密封剂实验室熔融装置的详细图
(可拆卸罐式)适用于典型实验室熔融器。另见注释1。
6.1.7温度测量装置应采用K型热电偶,其分辨率为1℃,并依据E220测试方法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校准验证。在搅拌液体浴程序中,应使用符合E1规范的玻璃液温计(如2F或2C型)或铂电阻温度计等具有同等或更高精度的温度测量设备作为参考温度计。参考温度计的溯源性须通过国家计量机构进行确认。另见注2.
注1——图3所示的可拆卸罐式熔融器在设计上与图1和图2所示熔融器极为相似。图3的熔融罐设计为可拆卸结构,以便倾倒熔融材料。使用此类熔融器时需格外谨慎。使用前请务必查阅制造商推荐的安全操作规程。
注2—NIST是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下属的国家计量机构。
7.注意事项
7.1开始密封胶或填料的取样及加热前,必须从密封胶或填料制造商处获取材料安全数据表,以确保采用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
7.2最大加热温度——必须获取待评估材料的制造商提供的最大加热温度。材料温度不得超过该最大加热温度。
7.3实验室熔融装置应置于排烟罩下方,以分散烟雾。
7.4联合/裂缝密封剂与填料采用多种材料制成。为避免相容性问题,需对熔融器进行彻底清洁,确保其不含任何清洁溶剂及先前熔融的材料。
8.程序
8.1样品制备:
8.1.1按照相应标准物质规范获取送检样品。
8.1.2固体材料——对于在23±2℃(73.4±3.6°F)条件下呈固态的密封剂或填料,需按图4所示方式从材料块上切割完整垂直截面,以获取均匀的代表性样本并确保所有试件浇注所需的产品量。同时,若存在容器衬垫,需将其切割移除。具体样本尺寸及切割方法请参阅相应材料规范。将整个垂直截面切割为若干段
图3联合密封剂实验室熔融装置
取约50克材料,将同一垂直切片的所有节段置于同一容器中并熔融。
8.1.3液体材料——对于在23±2℃(73.4±3.6°F)下呈液态的密封剂,应使用手动或机械搅拌器充分搅拌待取样密封剂,直至材料达到均匀一致的稠度。具体取样量请参照相应材料的技术规范。
8.2加热程序:
8.2.1将油浴加热至能使材料在1小时内达到规定温度。经测试,将待测材料的最高加热温度提高8至15℃(14至27°F)可有效控制油浴温度(具体参见4.1和6.1.7条款)(材料规格中注明的最高油浴温度请参照对应标准)。
8.2.2样品添加——熔融单元中的样品罐应保持清洁,不得残留任何先前加热过的密封剂或填料,以及清洁材料。
8.2.2.1固体材料——向熔融单元的容器中加入四份50±10克的密封剂或填料,在搅拌器持续运转的情况下,将材料加热至不超过制造商规定的最高加热温度,直至达到浇注状态。剩余材料以每分钟一份50克的速率添加,添加过程中需暂停搅拌器(最长不超过10秒)。若材料规格要求的样本量过大无法一次性熔融,需获取额外的垂直样本并进行熔融处理以满足正确样本量要求。同一垂直截面的所有50克样本必须置于同一容器中进行熔融测试。除添加密封剂或填料样本时,需始终保持容器盖紧状态并持续运转搅拌器。
图4典型密封剂单元(制造商原包装供应)
8.2.2.2液体材料——搅拌完成后,应立即一次性加入全部样品。若材料规格要求的样品量过大,无法在单个容器中熔化,则需使用额外容器。密封剂加入容器后,应立即开始机械搅拌。
8.2.3将固体段或液体加入熔融器后,需在首次添加材料后1小时内调节油浴温度,使样品达到相应材料规范规定的温度。若需继续加热,则按材料规范要求的温度和时间进行加热。
8.2.4温度监测:
8.2.4.1当材料需在达到规定温度后立即浇注时,应使用经6.1.7条款校准验证的K型热电偶,每隔不超过15分钟检测一次温度,确保符合规定温度要求。测量温度时需停止机械搅拌器运行。若材料温度在浇注温度达到后超过最高加热温度或低于最低使用温度,则应弃用该样品并重新加热。需妥善记录温度与时间数据,以验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2.4.2需要长时间加热时(参见注释3),应每隔不超过30分钟监测一次样品温度,以验证是否符合温度要求。若材料温度超过最高加热温度,或在达到浇注温度后低于最低使用温度,则应弃用样品并重新加热。需妥善记录加热时间和温度数据,以确保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注3—当现场出现长时间加热情况时,有时需要延长加热时间以验证材料是否符合规范的所有要求。
九、试样浇注
9.1使用底部排料式熔融器时,应弃去约前50克物料,随后在持续搅拌的条件下,于10分钟内将所有测试样本直接从熔融器中倾倒。
9.2使用带可拆卸样品锅的熔化炉时,应立即停止机械搅拌装置,并在1分钟内完成拆卸。需立即将样品锅从熔化炉中取出,彻底清除外锅表面的油渍残留。在样品锅从熔化炉取出后2分钟内,将所有所需试样倒入容器中,以最大限度减少温度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