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1.1土样为除有机质含量较高以及含石膏较多的土之外的各种土。
1.2本试验方法所用试样应为风干试样。
2仪器设备
2.1电子天平称量应为200g,分度值应为0.001g。
2.2本试验所用的其他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烘箱:附温度控制装置;
TD101系列鼓风干燥箱
2铝盒或水分皿;
3干燥器,盛有氯化钙或其他干燥剂。
3操作步骤
3.1将洁净的铝盒置于105℃~110℃的烘箱中烘焙3h~4h,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用电子天平称量。如此反复操作,直至恒量为止,恒量稳定标准为前后两次质量相差不大于0.001g。记下铝盒质量。
3.2将风干试样2g~3g放入上述称量过的铝盒中,用电子天平称量,准确至0.001g。
3.3将盛有试样的铝盒置于烘箱中,敞开铝盒,在105℃~110℃下烘焙6h~8h。
3.4取出铝盒,将盒盖盖好,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立即称量。
3.5再将铝盒放在烘箱中,敞开铝盒,在105℃~110℃下烘焙3h~4h,取出铝盒,将盒盖好,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立即称量。如此反复操作直至恒量为止,记下质量。
4计算和记录
4.1风干土含水率应按下式计算:
w0=(m0/md-1)×100
式中:w0——风干土含水率(%);
m0——风干试样质量(g)。
4.2风干土含水率结果应计算至0.01%,平行试验最大允许差值应为±0.5%,试验结果取其算术平均值。
4.3化学分析试样风干含水率试验的记录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表D.8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