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引用JTG 3432—2024《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中T0336—2024细集料有机物含量试验
1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定性测定细集料中有机物含量,以评价细集料中有机物含量是否达到影响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或水泥稳定材料性能的程度。
2仪具与材料
2.1仪具
2.1.1天平:称量不小于1kg,感量不大于0.1g;称量不小于100g,感量不大于0.01g。
2.1.2量筒:无色,1000mL、250mL、100mL和10mL,带塞,精度0.5mL。
2.1.3玻璃色标:满足现行《透明液体颜色测定方法(加德纳色度〉》(GB/T22295)的11号加德纳玻璃色标。
2.1.4容量瓶:1000mL。
2.1.5高温电炉:能够加热并恒温在480℃±25℃。
天检牌D150系列马弗炉
2.1.6其他:烧杯、玻璃棒、移液管和孔径为4.75mm的方孔筛。
2.2材料
2.2.1氢氧化钠:分析纯。
2.2.2氯化铁:六水氯化铁FeCl₃-6H₂Q。
2.2.3氯化钴:六水氯化钴CoCl₂6H₂O。
2.2,4浓盐酸:20℃密度为1.18~1.19g/cm³。
2.2.5试验用水: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2.2.6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3试验准备
3.1试样制备:将样品筛除4.75mm以上颗粒,缩分至约500g的试样一份,风干或40℃±5℃烘干。
3.2氢氧化钠溶液(3%)的配制:在容量瓶中放入部分水,加入30g氢氧化钠溶解到水中,冷却至室温后,加水稀释至1000mL。
3.3标准溶液的配制:在1000mL量筒中倒入838.5g水,加入3mL浓盐酸,然后加入135g的氯化铁和16.5g的氯化钴。当不用时,置玻璃瓶中加塞、避光存放;存放期不宜超过14d。试验时,取200mL溶液移入250mL的量筒中。当采用玻璃色标时,无需配制标准溶液。
4试验步骤
4.1玻璃色标法
4.1.1向250mL量筒中倒入试样至130mL刻度处,再注入氢氧化钠溶液(3%)至200mL刻度处,剧烈摇动1min去除气泡后静置24h。
4.1.2比较试样上部溶液和玻璃色标的颜色。若试样上部溶液的颜色浅于玻璃色标的颜色,则判定样品有机质含量合格。
4.1.3若试样上部溶液的颜色与玻璃色标的颜色接近,则应将试样溶液倒入烧杯中放在60~70℃水槽中加热2~3h;然后再移人250mL量筒中,剧烈摇动1min去除气泡后静置24h。若试样上部的溶液颜色浅于玻璃色标或标准溶液的颜色,则判定样品有机质含量合格。
4.1.4若经过4.1.3处理后的溶液颜色深于玻璃色标的颜色,按T0338检验是否存在煤、褐煤等轻物质材料,如果有轻物质且其含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时,则判定样品有机质含量合格。
4.1.5若经4.1.2~4.1.4不能确定为有机质含量合格,或者集料中疑似有糖类物质,则应按4.3抗压强度比法进一步检验。
4.2标准溶液法
4.2.1按4.1.1配制试样溶液。盛装标准溶液与盛装试样的量筒容积应一致。
4.2.2采用标准溶液颜色代替玻璃色标颜色,按照4.1方法进行试验。
4.3抗压强度比法
4.3.1取代表样品,放在金属盘上摊平,自然风干或40℃±5℃烘干,四分法缩分得到两份试样。
4.3.2第一份试样放入高温炉在480℃±25℃燃烧4h±0.25h,室温自然冷却不少于12h。或者用氢氧化钠溶液(3%)洗除有机质、清水淘洗干净,直至试样上部溶液浅于玻璃色标或标准溶液的颜色。将第二份试样不进行任何处理,放入容器中保存。
4.3.3将两份试样采用相同配比,按照《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3420)T0506同时配制两种水泥胶砂,测定28d的抗压强度。也可测定7d的抗压强度,但需要在报告中说明。
4.3.4计算未处理试样和处理试样胶砂抗压强度比,精确至1%。
4.3.5当胶砂抗压强度比不小于95%时,则认为该样品有机物含量合格。
5报告
5.1试验项目名称和执行标准。
5.2样品的编号、名称、产地和规格。
5.3接样日期、样品描述。
5.4试验日期、样品缩分方法。
5.5主要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及编号。
5.6有机物含量合格评定结果,注明试验方法(玻璃色标法,或标准溶液法或抗压强度比法)。
5.7抗压强度比试验结果、胶砂配合比、试样处理方法(仅限抗压强度比法)。
5.8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条文说明
1本次修订将粗、细集料试验方法名称统一为有机物含量试验。试验方法修订说明见T0313条文说明。
在我单位整理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部分错误,仅供参考,建议购买正版试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