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与适用范围
T0601—2011:适用于在生产厂、储存或交货验收地点为检查沥青产品质量而采集各种沥青材料的样品。
T0601—2025:适用范围更广,包括加工厂、储存地、交货地或沥青拌和厂等进行的各种沥青材料取样。
2. 仪具与材料技术要求
T0601—2011:仅提及盛样器和沥青取样器,盛样器根据沥青品种选择不同类型的容器,沥青取样器为金属制、带塞、有金属长柄提手的特定形状器具。
T0601—2025:仪具与材料更为丰富和详细,除了盛样器(根据不同沥青品种细分了多种容器选择)、浸入式取样器(分为上部进样、底部进样和带手柄的取样器,并给出结构示意图),还增加了罐壁上的取样阀、管线上的取样管和取样阀、粉末状沥青取样管、天平(感量要求)、短柄斧、宽腻子刀等其他工具。
3. 方法与步骤
T0601—2011:主要围绕从储油罐、槽车等多种常见地点取样的方法步骤,包括从不同位置取样、混合样品等操作,对于取样前的准备工作相对简略,仅检查取样和盛样器是否干净等。
T0601—2025:方法步骤更加多样化和精细化,新增了罐壁上取样阀取样法、上(底)部进样取样器取样法、带手柄(延伸杆)的取样器取样法、管线上的取样管(阀)取样法、手工取样法、四分法取样法等多种具体取样方法,且每种方法都有详细的操作步骤和适用条件。同时,强调了取样前要制定详细计划、对取样人员进行培训、领取取样表做好记录等准备工作,要求更为严格。
4. 取样数量
T0601—2011:明确规定进行沥青性质常规检验的取样数量,黏稠沥青或固体沥青不少于4.0kg,液体沥青不少于1L,沥青乳液不少于4L;非常规检验及沥青混合料性质试验所需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T0601—2025:一份样品数量根据沥青类型、试验内容等实际需要确定,但不得少于0.5L或0.5kg,并且针对不同类型沥青(如黏稠沥青、稀释沥青、乳化沥青等)的常规技术指标检验给出了具体的样品数量要求,还规定了样品较多时的盛放方式和乳化沥青的盛样要求,以及质量验收、仲裁取样时样品的份数要求。
5. 样品的保护与存放
T0601—2011:主要强调除液体沥青、乳化沥青外,其他沥青试样存放在密封带盖金属容器中,注意防止污染,冬季乳化沥青防冻,以及减少重复加热取样等。
T0601—2025:除了基本的防止污染要求外,对盛样器的清洁、擦拭方式有更严格要求,如不能用浸透溶剂的布擦拭,盛样器外表用洁净干布擦拭。对乳化沥青的储存温度有更细致的规定,不同类型的乳化沥青有不同的适宜储存温度范围。还要求对供质量仲裁用的沥青样品由相关方共同取样并签字盖章,对样品标识有更详细的要求,包括标识材料耐高温性、标识内容等,同时增加了试验使用前对样品的处理限制以及稀释沥青的防火安全要求。
6. 新增内容
T0601—2025:新增了取样方法选择章节,根据多种因素确定合适的取样方法;增加了取样报告章节,明确了取样报告应包含的多项信息,如取样方法和执行标准、样品相关信息、取样信息、生产商和供货商信息、取样仪具名称、取样方法偏离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