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GB/T 45931—2025《公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及无机混合料》附录A
A.1仪具和材料
试验用仪具和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台秤:称量100 kg,感量0.1 g。
c)电子天平:称量20 kg,感量0.1 g。
d)方孔筛:孔径为4.75 mm。
e)铁铲、搪瓷盘、毛刷等。
A.2取样
按GB/T 14685—2022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杂物含量与混凝土粒料含量应采用同一组试样进行试验,试样的最少取样数量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试验取样数量
再生粗集料最大粒径/mm | 9.5 | 19.0 | 31.5 | 37.5 |
最少取样量/kg | 20.0 | 40.0 | 60.0 | 60.0 |
A.3试样处理
A.3.1将试样通过4.75 mm方孔筛,取筛上部分进行试验。按GB/T 14685—2022规定的试样处理方法将试样缩分至不少于表A.2规定的最少试样量的2倍数量。
表A.2试验所需试样数量
再生粗集料最大粒径/mm | 9.5 | 19.0 | 31.5 | 37.5 |
最少试样量/kg | 4.0 | 8.0 | 15.0 | 15.0 |
A.3.2将缩分后的试样置于(105±5)℃的干燥箱中烘干至恒量,冷却至室温。
A.4试验步骤
杂物含量与混凝土块含量试验按如下步骤进行:
a)称量试样的质量m1,准确至0.1 g;
b)人工分选出试样中的金属、塑料、沥青、木头、砖类、草根、树叶、树枝、纸张、毛皮、煤块和炉渣等杂物,并称量各种杂物的总质量m2,准确至0.1 g;
c)人工分选出试样中的混凝土块、石块,并称量其质量m3,准确至0.1 g。
A.5结果整理
A.5.1分别按公式(A.1)和公式(A.2)计算再生粗集料中杂物与混凝土粒料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比,精确至0.1%。
Qa=m2/m1×100%……………………(A.1)
式中:
Qa—杂物含量;
m2—杂物总质量,单位为克(g);
m1—称量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Qb=m3/m1×100%……………………(A.2)
式中:
Qb—混凝土粒料含量;
m3—混凝土粒料质量,单位为克(g)。
A.5.2平行试验进行2次,试验结果取2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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