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GB/T 45931—2025《公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及无机混合料》附录B
B.1仪具和材料
试验用仪具和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台秤:称量100 kg,感量0.1 g。
c)电子天平:称量20 kg,感量0.1 g。
d)铁铲、搪瓷盘、毛刷等。
B.2取样
应按GB/T 14685—2022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取样数量不少于60 kg。
B.3试样处理
B.3.1应按GB/T 14685—2022规定的试样处理方法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30 kg。
B.3.2将缩分后的试样置于(105±5)℃的干燥箱中烘干至恒量,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2份备用。
B.4试验步骤
轻质杂物含量试验按如下步骤进行:
a)称量试样的质量m1,准确至0.1 g;
b)人工分选出塑料、布片、木块、树枝、轻质砖和纸张等密度小于1 g/cm3的轻质杂物,并称量质量m4,准确至0.1 g。
B.5结果整理
B.5.1分别按公式(B.1)计算试样中的轻质杂物含量,精确至0.1%。
Qc=m4/m1×100%……………………(B.1)
式中:
Qc—轻质杂物含量;
m4—轻质杂物总质量,单位为克(g)。
B.5.2平行试验进行2次,试验结果取2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在我单位整理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部分错误,仅供参考,建议购买正版试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