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GB/T 50123-201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中土壤比重试验-浮称法
1.一般规定
按照土粒粒径可分别用下列方法进行比重测定:
粒径小于5mm的土,用比重瓶法进行;
粒径不小于5mm的土,且其中粒径大于20mm的颗粒含量小于10%时,应用浮称法;粒径大于20mm的颗粒含量不小于10%时,应用虹吸筒法。
一般土粒的比重应用纯水测定;对含有易溶盐、亲水性胶体或有机质的土,应用煤油等中性液体替代纯水测定。
2.本试验所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筛:孔径为5mm、20mm;
其他:烘箱、温度计。
以上产品我公司均有生产和销售
3.浮称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取粒径不小于5mm,且其中粒径大于20mm的颗粒含量小于10%的代表性试样500g~1000g,当采用秤称时,称取1kg~2kg;
冲洗试样,直至颗粒表面无尘土和其他污物;
将试样浸在水中24h后取出,将试样放在湿毛巾上擦干表面,即为饱和面干试样,称取饱和面干试样质量后,立即放入铁丝筐,缓缓浸没于水中,并在水中摇晃,至无气泡逸出时为止;
称铁丝筐和试样在水中的总质量(图2);
图7.3.2浮称天平
1—调天平平衡砝码盘;2-盛水容器;3—盛粗粒土的铁丝框
取出试样烘干、称量;
称铁丝筐在水中质量,并应测量容器内水的温度,准确至0.5℃;
本试验称量应准确至0.2g。
4.土粒比重应按下式计算:
Gs=md/[md-(mks-mk)]GwT
式中:mks——试样加铁丝筐在水中总质量(g);
mk——铁丝筐在水中质量(g)。
5.干比重应按下式计算:
G's=md/[mb-(mks-mk)]GwT
式中:mb——饱和面干试样质量(g)。
6.吸着含水率应按下式计算:
Wab=(mb/md-1)×100
式中:Wab——吸着含水率(%),计算至0.1%。
7.本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次测定最大允许差值应为±0.02,试验结果取其算术平均值。
8.土粒平均比重应按下式计算:
Gs=1/[P5/Gs1+(1-P5)/Gs2]
式中:P₅——粒径大于5mm的土粒占总质量的含量,以小数计;
Gs1——粒径大于5mm的土粒的比重;
Gs₂——粒径小于5mm的土粒的比重。
8本试验记录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表D.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