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633—1993 稀释沥青闪点试验(泰格开口杯法)
本文引用JTG 3410-2025《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T0633—1993 稀释沥青闪点试验(泰格开口杯法)
1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泰格开口杯(简称TOC)法测定闪点低于93℃的稀释沥青材料的闪点。
2仪具与材料
2.1闪点仪:泰格开口杯式,它由下列部分组成:
(1)试样杯:泰格开口杯,采用透明模压玻璃,经过退火处理,耐热、表面无缺陷,总质量不超过95g,结构及尺寸如图T0633-2所示。壁厚2.4mm±0.4mm,底部外侧有一直径15.9mm、深0.8mm的凹槽;杯上口内径50.8mm±1.6mm,内深47.6mm±1.6mm;杯上口外径55.6mm±1.6mm,外高51.6mm±1.6mm;杯上口外侧有一突缘,突缘下部至杯顶边缘高度为7.9mm±0.8mm。
(2)量规:金属材质,厚度不少于3.2mm,下面有两个3.2mm±0.25mm的突起,用于调整试样杯中液位至杯顶部边缘的距离。距底部3.2mm处有两个小孔,一个直径不大于4.0mm,一个直径为0.8mm,用于调整火焰的大小和火焰高于试样杯顶部的高度。
(3)恒温水槽:铜制,配备一个恒液位溢流装置,以使恒温水槽中液位维持在试样杯边缘以下3.2mm处。对闪点小于79.5℃的可直接用水作为介质;对闪点不小于79.5℃的应采用水乙二醇(质量1:1)溶液作为介质。
(4)温度计:水银温度计或铂电阻温度计,量程0~100℃,分度值1℃。
(5)点火器:小型金属直管式燃气灯,端部为产生火焰的尖嘴,尖嘴直径约1.6mm,内径为0.7~0.8mm;点火器安装在一个旋转轴上,应使尖嘴保持在试样杯上方一个固定水平面上,同时使火焰以半径不小于152mm圆周旋转。点火器与可燃气体压力容器(如液化丙烷或天然气等)连接,火焰大小可以调节成与比照球相近。也可采用电动旋转点火用具,但火焰通过试样杯的时间应为1.0s。
(6)支架:附有温度计夹及试样杯支架,支脚带高度调节功能。温度计夹应夹持有力,使温度计保持垂直。
(7)加热装置:可以控制加热试样的升温速度为1℃/min±0.3℃/min。可采用具有调节器的小型燃气灯,或1kW功率可调的电热板。
2.2防风屏:金属等不燃材料材质,先由两片610mm×710mm矩形板和一片610mm×610mm×860mm三角形板组成;矩形板沿710mm侧通过铰链固定在一起;三角形板通过铰链固定在其中一个侧板上,当屏打开时形成顶部,实现三面将仪器围住挡风;同时内壁涂成黑色。也可以采用不通风的通风橱代替。
2.3秒表:分度值0.1s,最大允许误差±0.10s/h。
2.4气压计:精度±0.1kPa。
3方法与步骤
3.1准备工作
3.1.1闪点仪应水平放置在无通风的通风橱中,或采用防风屏三面围护,放置的台面坚实、无振动,无显著空气流通,顶部应遮挡强光。试验过程中室温应保持在23℃±5℃
3.1.2借助量规调整点火器水平和垂直位置,应使火焰可以半径152mm圆周旋转,使尖嘴中心保持在试样杯顶部边缘上方3.2mm处。
3.1.3将试样杯用溶剂洗净、烘干,装置于支架上。用温度计夹夹紧温度计,使温度计垂直置于杯边缘与杯中心中间,且与试样杯中心-点火器转轴共线。调整温度计测温区底部(如水银温度计水银泡底部)距试样杯内底约6.5mm。
3.1.4调节恒温水槽的温度低于预期闪点温度不少于16.5℃。同时将凉自来水引入恒温水槽和试样杯之间的腔室中,直到溢出口处有轻微的溢出。当放置好试样杯时,恒温水槽液面应距水槽顶部约3.2mm处。
3.1.5按本规程T0602沥青试样准备方法准备试样,将试样温度降至预计闪点温度以下不少于10℃。将量规放在试样杯的杯沿上,将试样注入试样杯中至液面恰好接触量规下部突起,此时液面距试样杯顶部边缘3.2mm;同时试样杯未浸入沥青上部位不应沾有沥青
3.1.6将点火器转向一侧,试验点火,调节火焰与比照球或量规φ4mm标准孔的尺寸接近,且不得大于φ4mm。
3.2试验步骤
3.2.1开始加热试样,调节加热装置,控制升温速度为1℃/min±0.25℃/min。
3.2.2当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10~15℃时,用量规检验试样液面高度是否处于试样杯顶部边缘3.2mm处,必要时采用注射器等添加或移除部分试样使液面高度满足要求。然后每隔1℃将点火器的火焰在试样杯上方水平扫过一次,从试样杯杯口一边扫过另一边的时间为1s。火焰的中心必须在杯顶部边缘上方3.2mm的平面上移动,首先向一个方向旋转,然后下一个温度向相反方向旋转。
注:试验时不应对着试样杯呼气。
3.2.3当试样液面表面容易结皮时,在每次火焰扫描之前15s,将玻璃搅棒末端垂直插入液面约13mm,沿着火焰扫描路径从试样杯一侧移到另一侧,持续3~4次,再进行火焰扫描。
3.2.4当试样杯内试样液面上第一次出现一闪即灭的明显火焰时,立即从温度计上读记温度,作为试样的闪点,精确至1℃
注:勿将试焰四周的蓝白色火焰误认为是闪点火焰。
3.2.5当温度降低至60℃以下时,取出试样杯,并进行试样杯等仪器清洗。
3.2.6同一样品应至少平行试验两次。
4数据处理
4.1按式 (T0633-1) 进行试样的闪点大气压修正,精确至0.1。
TTOC=T0+0.25(101.3-p) (T0633-1)
式中:TTOC——修正后的试样闪点,℃
T0——试样闪点测量值,℃
0.25——气压修正系数,℃/kPa
p——试验时大气压强,kPa。
4.2取两个试样修正后闪点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样品的闪点试验结果,精确至1℃。
5允许误差
重复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10℃,再现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15℃。
6报告
6.1试验项目名称和执行标准。
6.2样品的编号、名称、产地和规格。
6.3接样日期、样品描述。
6.4试验日期,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及编号。
6.5试验温度及泰格闪点。
6.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我单位整理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部分错误,仅供参考,建议购买正版试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