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规范性)
交货批次验收试验程序
B.1通则
交货批次的抽样程序和合格准则区分两种情况:
情况I:产品未经过第三方合格评定(见6.1.1);
情况II:产品已经过第三方合格评定。
如果适用情况II,则无需进行验收试验,除非发生争议(见6.1.2)。
外观检验应早于其他性能试验进行。该检验应由采购方和制造商共同在双方商定的地点(通常是现场或工厂)进行。
除外观检验外的试验,应在采购方和制造商共同商定的实验室进行。双方均应被给予合理机会见证抽样和试验过程。试验可使用制造商可靠的校准试验设备进行。
在发生争议时,仅对存在争议的性能进行测试。
B.2抽样程序
B.2.1通则
应根据B.1定义的情况,从交货批次的各批量中抽取所需数量的砌块,直至以下数量:
情况I:1000 m²;
情况II: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最高可达2000 m²。
但是,当某个批量的数量少于上述数量的一半时,应将该部分批量加到前一个完整的批量中。
用于试验的砌块应能代表该批次,并应在整个交货批次中均匀分布。
B.2.3抽样方案
表B.1—抽样方案
性能 | 要求条款 | 试验方法 | 情况I | 情况II |
外观 | 5.4 | 附录J | 8¹⁾ | 4¹⁾(16)³⁾ |
面层厚度²⁾ | 5.1 | 附录C²⁾ | 8¹⁾ | 4¹⁾(16)³⁾ |
形状和尺寸 | 5.2 | 附录C | 8¹⁾ | 4¹⁾(16)³⁾ |
劈裂抗拉强度和破坏荷载 | 5.3.3 | 附录F | 8¹⁾ | 4¹⁾(16)³⁾ |
耐磨性(仅等级3和4) | 5.3.4 | 附录G或H | 3 | 3 |
防滑/抗滑移性能(仅当需要测试时) | 5.3.5 | 附录I | 5¹⁾ | 5¹⁾ |
耐候性等级2 | 5.3.2 | 附录E | 3 | 3(9)³⁾ |
耐候性等级3 | 5.3.2 | 附录D | 3 | 3 |
¹⁾这些块材可用于后续的其他试验。
²⁾C.6仅适用于带有面层的块材。
³⁾括号中的数字是为了避免因需要评估合格性而需对该批次进行二次抽样时(见合格准则B.3.2)应抽取的数量。
B.3合格准则
B.3.1外观
当按5.4要求时,样品在纹理和颜色上应与制造商提供且经采购方认可的任何参考样品无明显差异。
所测试的样品中,无任何块材应出现开裂或剥落。带有面层的块材不应出现分层。
B.3.2其他性能
在情况I,采用表7中型式检验的合格准则。
在情况II,对于所包含的性能,采用6.3.8中计数法的合格准则。对于其他性能,采用表7的合格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