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614——2025沥青灰分含量试验
本文引用JTG 3410-2025《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T0614—2025沥青灰分含量试验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道路石油沥青、改性沥青的灰分含量。
1.2本方法也适用于测定乳化沥青、稀释沥青残留物的灰分含量。
1.3本方法也适用于测定天然沥青的灰分含量。
2仪具与材料
2.1高温炉:可调温立式高温电炉,最大加热温度不低于650℃,配置热电偶与高温计。
2.2蒸发皿:瓷制或铂金制或硅制的坩埚,容量为50~150mL,带盖。
2.3天平:最大称量200g,感量0.Img。分析天平宜采用防静电涂层玻璃防风罩。
2.4干燥器:不放干燥剂。
2.5电热鼓风干燥箱:满足T0602中2.1要求的烘箱。
2.6燃气灯。
2.7秒表:分度值0.1s。
2.8其他:坩埚钳等。
以上产品我公司均有生产和销售
3试验方法与步骤
3.1准备工作
3.1.1将蒸发皿洗净、烘干后,置于已加热至恒温620℃±30℃的高温炉中煅烧10~15min,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取质量,精确至0.1mg。
3.1.2按T0602准备两份沥青试样。一份试样质量为2~5g。对于天然沥青,一份试样质量按燃烧所得0.1~0.35g灰分预估。
3.1.3当试样含水率超过0.5%时,应先按T0602进行脱水处理,或按T0612测定含水率,然后在计算灰分时扣除试样所含水分质量。
3.1.4可提前将高温炉加热至620℃±30℃。
3.2试验步骤
3.2.1取一份试样移入蒸发皿内,称取蒸发皿和试样的质量,精确至0.1mg。
3.2.2采用燃气灯等缓慢加热蒸发皿,使试样缓慢燃烧,至挥发物全部挥发不再产生烟雾,仅剩下炭状残留物,移入恒温620℃±30℃的高温炉中继续煅烧2~3h,至残留物无黑色为止。然后从高温炉中拿出,移入干燥器中冷却30min以上。称量蒸发皿和试样的质量,精确至0.1mg。
3.2.3取出蒸发皿,在高温炉中再次煅烧25min±5min,然后从高温炉中拿出,移入干燥器中冷却30min以上,再次称量蒸发皿和试样的质量,精确至0.1mg。
3.2.4重复进行煅烧,直至冷却后连续称量两次的差数不大于2mg为止。
3.2.5同一样品应至少平行试验两次。
4数据处理
4.1按式(T0614-1)计算沥青试样的灰分含量,精确至0.01。
Pa=(m2-m)/(m1-m)×100 (T0614-1)
式中:Pa——武样的灰分含量,%;
m——蒸发皿质量,g;
m₁——蒸发皿与试样合计质量,g;
m₂——蒸发皿与灰分合计质量,g。
4.2取两份试样灰分含量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样品灰分含量的试验结果,精确至0.01%,天然沥青精确至0.1%。
5允许误差
5.1对于非天然沥青,当灰分含量小于0.5%时,重复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0.05%,再现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0.1%;当灰分含量不小于0.5%时,重复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0.1%,再现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0.2%。
5.2对于天然沥青,重复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0.3%,再现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0.9%。
6报告
6.1试验项目名称和执行标准。
6.2样品的编号、名称、产地和规格。
6.3接样日期、样品描述。
6.4试验日期、样品处理方法。
6.5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及编号。
6.6试验温度、试验结果。
6.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我单位整理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部分错误,仅供参考,建议购买正版试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