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GB T 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中甲醛释放量测定——干燥器法
在一定温度下,把已知表面积的试件放入干燥器,试件释放的甲醛被一定体积的水吸收24h,测定水中的甲醛含量。
2仪器设备
2.2TD17657-JQ1人造板甲醛释放量可见分光光度计,可以在波长412nm处测量吸光度。推荐配50mm光程的比色皿。
2.3天平:感量0.01g;感量0.0001g.
3试剂与溶液配制
见4.59.3,不包含甲苯,其中甲醛标准工作溶液的质量浓度为3mg/L。
4试件要求
4.1试件尺寸
单片试件尺寸为长l=(150±1.0)mm;宽b=(50±1.0)mm。试件不应有松散的碎片。试件的总表面积包括侧面、两端和表面,应接近1800cm²,据此确定试件数量。
4.2试件平衡处理
试件在相对湿度(65±5)%、温度(20±2)℃条件下放置7d或平衡至质量恒定。在相隔24h两次称重结果之差不超过试件最后一次称重质量的0.1%,即视为质量恒定。
平衡处理时试件间隔至少25mm,以便空气可以在试件表面自由循环。
当甲醛背景浓度较高时,甲醛含量较低的试件将从周围环境吸收甲醛。在试件贮存和平衡处理时宜避免发生这种情况,可采用甲醛排除装置或在房间放置少量的试件来达到目的。在结晶皿中放300mL蒸馏水,置于平衡处理环境24h,然后测定甲醛浓度,以得到背景浓度。最大的背景浓度应低于试件释放的甲醛浓度(例如试件可能释放的甲醛质量浓度为0.3mg/L,则背景质量浓度应低于0.3mg/L)。
5试验步骤
5.1试验次数
通常进行2次平行试验,若甲醛释放量的差异大于算术平均值的20%,则进行第3次试验。企业内部生产控制时,可进行1次试验。
5.2甲醛采集
5.2.1试验前,用水清洗干燥器和结晶皿并烘干。
5.2.2在直径为240mm的干燥器底部放置结晶皿,加入(20±1)℃的蒸馏水(300±1)mL,把金属丝支撑网放置在结晶皿上方。
5.2.3把试件插入试样支架,见图65。把装有试件的支架放入干燥器内支撑网的中央,使其位于结晶皿的正上方。盖上干燥器顶盖,并以凡士林密封,防止气体溢出。
5.2.4干燥器应放置在没有振动的平面上。在(20±0.5)℃下放置24h±10min,蒸馏水吸收从试件释放出的甲醛。
5.2.5充分混合结晶皿内的甲醛吸收液。用甲醛吸收液清洗一个100mL的单标容量瓶,然后定容至100mL。用玻璃塞封上容量瓶。如果样品不能立即检测,应密封贮存在容量瓶中,在0℃~5℃
下保存,但不超过30h。
5.2.6空白试验。在干燥器内不放试件,采用上述方法进行空白试验,空白值不应超过0.05mg/L。在干燥器内放置温度测量装置。连续监测干燥器内部温度,或不超过15min间隔测定,并记录试验期间的平均温度。空白试验的干燥器应紧邻放置样品的干燥器。
5.3甲醛浓度测定
甲醛浓度测定按4.59.5.4规定进行,其中甲醛标准工作溶液的质量浓度为3mg/L。
6结果计算与表示
6.1试件甲醛释放浓度
试件甲醛释放浓度(c)按式(41)计算,精确至0.01mg/L。
c=f×(A,-A)×1800/A
式中:
c——甲醛释放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f——标准曲线的斜率,单位为毫克每毫升(mg/L);A,——甲醛吸收液的吸光度;
A——空白液(5.2.6)的吸光度;
A——试件表面积,单位为平方厘米(cm²)。
6.2板甲醛释放量
板甲醛释放量以同一张板内两组试件甲醛释放量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01mg/L。如果进行第三次重复检测(见5.1),则舍弃偏离最大的值。